2010年,国内各大型超市、卖场频繁发生“超市事件”。最近,更爆出国际知名大型连锁超市卖场“沃尔玛”效法“家乐福”,对供应商进行重复收费,更因而引出其他一连串的问题。在过去,沃尔玛曾因其收费较少,低价采购而深受业界好评。然而,如今却因其向家乐福看齐而引起了不少供货商的不满。那么,事情究竟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去探个究竟吧!
沃尔玛的部分供货商,最近十分郁闷。按理说,他们应该非常欣喜春节期间销售的良好业绩,然而,沃尔玛给出的无理由退货和各类收费指标却让他们的经济遭受不少损失。有供应商表示,鉴于沃尔玛变本加厉的做法,打算暂不签订2011年购销合同,观望后再议。
据闻:沃尔玛的“重复收费”事件,起因源于整合好又多。
根据相关报道,2007年2月,沃尔玛以2.64亿美元购买广州好又多控股公司BCL持有的35%的股权。然而,由于种种因素,沃尔玛与好又多的整合一直未能如期完成,以至于沃尔玛最后只能宣布整合的完成时间将延期至今年5月。
一位总公司设立在长三角的供应商向媒体透露“他们的整合还没有完成,但莫名其妙的收费就压到我们头上了。”据了解,供应商新品进入沃尔玛的门店要收取新品费,而且以往是一家门店一个商品收取500元,现在却直接跳升1000元。最让供应商无法接受的是,由于沃尔玛正在整合好又多,所以要求供应商将所有新品费用重新再缴纳一次。该名供应商表示,这笔费用对其说差不多几十万元,而且明显是重复收取的。对此,不少供应商均表示“我们此前该给好又多的费用已经都支付过了,凭什么要重新再交?”
而且,据了解“重复收费”不仅仅在新品进场方面,还体现在新店费上。一位供应商反映,沃尔玛每开一家新店要向供应商收取1万元的新店费。“现在,沃尔玛把好又多算成‘新店’,以1万元一家门店的价格收取新店费,这太不合理了,好又多的门店都开了多少年了,怎么可以算新店啊!”
据广东的供应商反映,沃尔玛还提出要缴纳彩页费、海报费、冰柜费等。而且,基本费用都在一家门店一个商品条码500元~1500元不等。 #p#副标题#e#除“重复收费”以外,惹恼供应商的还有另一件事,就是无理由退货。
一位供应商向媒体反映:“春节前,沃尔玛要求我大量供货。我是做食品类的,有一定保质期,一旦货物卖不掉,货损会很严重,我一看沃尔玛的订单就知道肯定卖不掉这么多,但他们一定要这么多货,我也没有办法,只能给了。”该名供应商十分气愤地告诉媒体记者,春节过后,沃尔玛要求将卖不掉的货物无理由退货,退货率达到10%~15%。
“沃尔玛的退货第一是无理由,第二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我们供应商得照单全收,这意味着季节性食品会损耗,所有年货礼包都要拆包重装,比如大盒要拆成小盒,所有货品重新包装,原本只在大包装上打印生产日期的,现在要重新在小包装上打印,这些包装成本都由我们负担。”
据知情人士透露,沃尔玛无赔偿、无理由退货,但对供应商却又不供货物则要被“缺货罚款”的规定。据说,其一年的缺货罚款额度大约100万元。而根据供应商的反映,“缺货罚款”确实存在,而且一般是按照货款额度的10%予以扣罚。
据了解,目前,华东和广东地区的部分供应商因不满沃尔玛的上述行为,至今还没有签订新一年的购销合同。部分看过合同的供应商向外界透露,沃尔玛在新的合同中加有“另议”等字样,也就是说,随时随地会附加各类不平等的条约。
对此,沃尔玛方面的回应是:“要求采购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小编对此答案甚为不解,觉得并未对事件所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采购人员不得收取,那么公司呢?是否有“重复收取”的行为?是否“无理由退货”?一个也没回答。#p#副标题#e#沃尔玛为何一反常态?
对此,第一零售网创始人丁利国曾分析指出,一直以来,沃尔玛采取的是“营采分离”的模式,即以统一的低价采购获得商品差价,其利润基本都来自于商品毛利,这曾受到不少供货商的好评。然而,沃尔玛的经营模式并不十分利于己,而好又多基本是收费为王。因此,沃尔玛在整合好又多后会借鉴收费模式。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沃尔玛整合好又多的成本不小,相当看重财务数字和制度化运作的沃尔玛或许会考虑通过其他渠道来消化和转嫁这部分成本,比如向供应商重复收费就是一种方式。
而沃尔玛昨日的回应是:“我公司对供应商进场费管理有严格的规定,要求采购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同时通过不断提升相应的管理和审核流程,积极进行内部自查和监督,以确保公司相关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同时沃尔玛进一步强调:“我们正同连锁经营协会合作,共同制定相关行业规范。”
事实上,支付进场费已经是该行业的通病。而且,沃尔玛大部分的供应商表示,即便沃尔玛是提价了,其提价后扣点仍然比家乐福相对要低。
由于上述问题基本上已经是行业的通病,供应商们不得不接受。目前,他们所希望的是商务部能出台零售商和供应商的购销合同规范。可是,那怕规范出台,他们仍然担心条款会偏向零售商,同时怀疑对零售商的强制力与处罚是否得力。为此,除了寄望于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内是否也能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作一下修正?不论是供应商,还是零售商,放下成见,想想如何才能做到共赢,会不会更有利于共同发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