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7日上午,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老牌文具批发商场——谊园办公用品美术用品交易中心,发生了火警。值得庆幸的是,由于商场内消防系统反应灵敏,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到位,火情很快就受到控制,该次火警可谓有惊无险。
由于起火物件为挂于商场内墙壁上的广告牌,但该广告牌附近并无任何电源和其他可引起火警的火源,起火原因存疑,所以警方断定该此起火的原因为人为纵火所致。
根据警方调查,此次谊园商场西面楼梯间突发火情,火情发生时,谊园商场某商铺员工黄某身在案发现场。为此,公安机关对黄某进行了两次传讯。据黄某描述,他当时是路过案发现场,同时也看到了火苗,但却并未采取任何措施防止火情恶化,也未告知他人发现火苗。对此,公安机关已对其采取教育;目前,该起案件仍在调查中,警方正全力追查涉嫌纵火者。
国际文仪记者记得曾多次报道文具行业内的火灾新闻资讯,其中最近期报道的文具行业批发市场火灾,就是发生在春节前夕的西安铭宇文体批发市场火灾【详情请查看:《西安文批节前火灾 批发市场消防隐患再受关注》】。
虽然这两次文具批发市场火灾均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广州谊园办公用品美术用品交易中心此事发生火险时正值商场营业期间,倘若火情得不到控制,其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所以,在这里小编必须给大家进行一下,简单的普法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由此可见,纵火者必将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惩,但发现火灾不报,也属违法行为,也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注意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在人口密集、人流量大的文具批发市场、商场等地,注意消防安全更是日常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关系到包括商场内几百租户,上千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也影响着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因此,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小编结语:消防安全时时讲,防火意识不可缺;发现火情莫惊慌,报警及时少伤亡。
#p#副标题#e#附件:谊园办公·美术用品交易中心(现场照片)

附件:《火警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