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卡通形象是企业产品得以借势的顺风车,但业内不少企业出于追求利润和控制成本等各方面考虑,被授权形象产品质量低劣形象仍时有发生。如在“喜羊羊与灰太狼”,国内叫得最响的“蓝猫”在少年儿童心目中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自2001年底开始授权生产蓝猫系列儿童用品,在短短的3年内,就实现了由中国卡通第一品牌向中国儿童消费品名牌的飞速转变。但是,在“蓝猫”授权产品大批量进入市场时,却屡屡遭遇授权产品质量困境。自2004年始,因重金属指标超标、产品质量缺陷、功能欠缺等多批次数种儿童用品、婴儿用品被相关执法机构曝光。而这类现象往往产生直接影响卡通形象本身,进而再次影响全部被授权产品的品牌和形象等连锁恶性循环。
除了被授权厂商自断膀臂之外,作为中国二线国粹的山寨文化也在此时大放其辉,针对知名卡通形象的盗用、冒用现象屡禁不止。
一直以来,盗版市场的猖獗困绕着整个中国大市场,尤其在卡通等低成本产品市场,优秀的卡通无不受到过盗版的干扰。“宝莲灯”的正版与盗版比例是1︰9,“我为歌狂”的比例超过了1︰10,“蓝猫淘气3000问”的比例就更大了,甚至连“蓝猫”授权尚未涉及的方便面领域,也不可思议地冒出许多假“蓝猫”来。据官方数据,最近红得发紫的“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的正盗版比例为1︰4,而有业内经销商透露,其盗版比例一度高达1︰20。
许多有意于取得卡通品牌授权的企业都在这种无孔不入的盗版面前望而却步,一些实力薄弱的中小企业更是不敢轻意涉足。你卖一件正版产品,盗版产品就能卖上十件、百件的,甚至你的正版产品还没上市,大量的盗版就已经出现在市场上了。
以“喜羊羊与灰太狼”为例,从该卡通形象产品开始面市以来,被侵权商家被状告的现象几如遍地开花。据笔者不完全统计,该案累次侵权赔偿金额已近百万,这还仅仅是针对包括百货超市在内的大中型销售机构,其余小规模贩卖并不计算在内。由长尾理论推算,该案涉及面之广可想而知。
不可忽视的,由于形象影响力而带来的冒用、盗用现象及处理。相比之下,权利被侵犯的厂商反制措施无力。
由于实现卡通形象塑造技术的普及,一旦某些产品形象被不法分子瞄上,段时间内便能快速仿制出类似甚至完全一致的形象。
因此,市面上会出现正版商品尚“犹抱琵琶半遮面”,盗版仿制品却已冠冕堂皇地抢占市场,各种展会也给盗版商以可乘之机,令人防不胜防。
防剽窃难,然而遭遇盗版之后的追究更难。有国际授权品牌拥有者表示,有时候遇到的跨国盗版,属于涉外案件,追究起来错综复杂,种种考虑权衡之下,最终可能就会放弃维权。也有些品牌代理者无奈地说,有些小企业常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玩起了“捉迷藏”,这种盗版行为很难追究。而在国内法律层面,单独依靠一位品牌代理商,在维权、追究责任程序上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所以如果不是很严重,他们有时就“睁只眼闭只眼”。
面对盗版不能大力打击,反而只好委曲求全,把敌对方变成合作方,利益均沾,有钱大家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业内人士表示,其实对盗版的处理并非只有对簿公堂,挑选一些产品质量较好、有发展空间的商家洽谈合作,将其发展成为正规的品牌授权者的“招安”之术,往往是一种相对温和的解决方法。不过也有一些盗版商并不买账。但往往是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价值,不少盗版商不愿为取得合法身份埋单。
广州的一家动漫企业开发了一个名为“张小盒”的动漫形象,方脑袋、八字眉、圆豆眼,鼻子上贴着创可贴。为了让设计更完美一点,这家企业把“张小盒”放到网上征求意见,没想到的是,虽然意见征求到不少,却也因此“泄了天机”,盗版接踵而至。最终,在广州动画协会的协调下,正版方不得不与盗版方“合作”,共同开发衍生品市场。
#p#副标题#e#最后,不得不提及的是,不少卡通形象授权上为了取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往往向多个被授权商分类授权的模式。
有动漫授权从业人员表示,迪斯尼在中国市场有米奇(米老鼠)、维尼、公主三个主力品牌,以及加勒比海盗、富贵猫、狮子王等一系列支线品牌。由于国家对境外动画片的严格控制,使其后续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比较困难。因此,不可能一年增加两三个品牌。在品牌的增长性较弱、授权品牌的资源越来越稀缺的情况下,为了大力推动在中国的发展,迪斯尼首先采取的措施是,非常细化地将产品进行分类。
比如文具,因为它的品类难以用年龄段划分,于是就采用把品牌按不同阶段的设计风格划分。这是因为在不同时间段,迪斯尼旗下的动画形象都会有设计上的些许差别。比如,卖给某些厂家的米奇是1990~1995年版本,而另外一些则必须按照1995~2000年的米奇形象进行产品开发。还有将电影版本和动漫版本区别开来。电影中的米奇是细长的“黑白”米奇。动漫常见的形象是大耳朵的“蓝色”米奇,并带有红、黑、白的色彩。对最终购买使用者来说,其实不同版本的米奇很难比较出太大差别。因此,从最终授权效果上来讲,这类授权方式根本就是重复或重叠授权。
太细的品牌类别划分会让企业面临混乱的市场竞争环境,而同时另一大问题在于会让企业不堪重负,那就是高额的权利金。该从业人员透露,迪斯尼对权利金的收取已经到了压榨工厂的程度。迪斯尼的品牌授权期限一般是两年,两年之后如果要续签合同,必须在第一次权利金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二三十。这让很多还在起步阶段的被授权商感觉吃力。为此,许多被授权商选择把一部分权利出售。比如,迪斯尼允许该厂做服装,它会将帽子、手套等服装配件的生产权利出售。尽管不是重点品类,但转卖获得的收益可以抵消甚至多于续签时上涨的权利金部分。到了最后,就有许多非迪斯尼授权的工厂在生产迪斯尼品牌的相关产品。
更多没有被迪斯尼直接授权厂商的出现,使得原本就已经庞大的迪斯尼被授权商的队伍更加庞大。这些公司的品质监管和审核就更无法保证。这也导致迪斯尼的商品逐渐出现很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一位业内人士调侃说,质量方面的问题,迪斯尼已经无暇顾及,基本上是交给消协去管。
而对于中国众多的生产厂商而言,并不了解迪斯尼授权背后的种种问题,那些已经拿到迪斯尼品牌授权的厂商面临巨大的经营风险。虽然面临着巨大的经营风险,但大部分被授权商仍在坚持,因为放弃这个品牌,就意味着放弃了这个市场。
在实施这类模式时,由于市场人为操作的不可控性和被授权商之间的经营范围和利益冲突,还经常会产生竞相压价现象,进而有部分被授权厂商甚至会考虑暗地经营其他授权形象,甚至仿冒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