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用品(运动器材)产品种类繁多,新产品层出不穷,基础性安全标准出台已刻不容缓。现有体育用品(运动器材)标准安全指标覆盖率极低,大量的现有体育用品和新产品参照相关行业相关标准势必造成体育用品(运动器材)产品安全质量稳定性差。由于检验方法标准不统一,产品间安全指标可比性差。另外由于体育用品与建材、轻工等行业的产品使用目的和环境不同,限量值的设定和检验方法的确认还应通过大量的试验和论证确定,例如,体育运动器材有室内和室外之分,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标准制定方向为室内;运动器材塑胶类配件无安全标准可依,体育用品(运动器材)安全标准制定的紧迫性已无庸置疑。

早在2011年11月,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在北京召开《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宣贯会。国家体育总局晓敏局长助理、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服务业标准部廖晓谦主任及相关企业、检验机构的领导和相关技术人员等出席了会议。本次宣贯会重点介绍了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的具体内容、修订原则及依据、制订过程及实施意义等,结合国家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面阐述了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在全民健身事业中的技术支撑主导作用,为创建和谐、健康、安全的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自国务院发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之后,加快了城乡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政府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在全国城市中建设了16.4万条室外健身路径,全国各类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已达3400多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3万多个。在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之际,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为适应全民健身事业快速发展,确保室外健身器材产品的安全性和耐用性,2003年,我国发布实施了GB 19272-2003《健身器材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为全民健身运动使用的室外器材提供了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