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海淀法院近期集中宣判了12起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案件,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9月4日,北京警方开展集中行动,一举查获涉嫌销售窃听窃照器材公司28家,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扣押相关器材26类3600余件。此次,海淀法院集中宣判的12起案件中,除了被告人宋某在昌平区亚奥海龙电子城被抓获外,其余11人均在中关村鼎好、科贸等大型电子商城租赁摊位非法销售偷拍、偷录设备。
2012年5月至2013年9月间,谭某在其位于海淀区鼎好天地电子市场的摊位销售具有秘拍、秘录功能的电子设备。2013年9月4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谭某的摊位及其位于地下车库的库房内起获钢笔型、U盘型等秘拍、秘录电子设备共计2503件。
鉴于谭某犯罪未遂,且其到案后及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谭某犯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刘某从2012年9月就开始在海淀区中关村鼎好天地电子市场租下摊位,销售秘拍、秘录设备。2013年9月4日,公安机关在上述摊位查获钥匙扣式、手表型等秘拍、秘录设备78个,在其暂住地查获笔类、眼镜式等秘拍、秘录设备72个。经查,上述设备均系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具有专用间谍器材的特征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