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网站竟售假冒化妆品 消费者无奈频遭陷阱
谁来还网购环境一片净土?
网购化妆品鱼龙混杂 进货渠道竟是批发市场
当当网宣称:“当当网坚持‘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我们保证所售商品均为正品”,“正品低价”正是当当网多年来打出的旗号。这种宣传也赢得了很多消费者的信任,北京的冯先生便是其中的一位。
然而北京冯先生的信任在不经意间被打破了。2012年12月,他为妻子买了一条进口化妆品碧欧泉润肤精华,市场价为530元,当当价仅为255元。然而经过查阅批次号却发现了问题,这款碧欧泉润肤精华已经过期!并且文准批号也是与产品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
那么当当网售卖的这款碧欧泉润肤精华究竟是什么样的产品?这个网站销售的其它国际品牌化妆品是否也存在问题呢?
经过记者的多番调查,发现其号称进口价格高昂的化妆品竟是批发市场上“走私”来的!看着是一个手续齐全,高端大气的网络公司,但谁也不能想象,网店店主从鱼龙混杂的批发市场中购进的化妆品,既无标识,也无凭证,就这样瞒天过海进入当当网。而且摇身一变,堂而皇之披上了正品低价的外衣,不仅是冯先生,很多消费者都有过在网上买假货的遭遇。对于这些让人辨不清真假的化妆品怎么进入当当网的呢,化妆品专营店工作人所说的“有些是死的,人是活的”又是什么意思呢,期待着有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不仅是当当网,在另一家更具知名度的全球电子商务网络商城亚马逊网站,记者也调查到一些让我们吃惊的事实。
亚马逊网承诺“天天低价,正品行货”
记者登录亚马逊网站,发现这家网站也在经营各种国际知名品牌的化妆品,这些化妆品的价格极具诱惑,六折、七折甚至二折、三折。不仅如此,亚马逊郑重承诺:“天天低价,正品行货。”
记者注意到,亚马逊网站销售的雅诗兰黛红石榴日霜标价仅为310元,是实体店价格的五折左右。在相关的商品评价上记者看到:“刚抹上很舒服!味道也不错!”“清香味,抹开后没多久会感觉脸部细腻滑嫩,爱不释手。”
但是,记者还看到了这样的留言:“外包装看上去不错,但味道不正,香味中有种霉味!”“感觉不像正品,购买请慎重。”
而在亚马逊网销售的一款巴黎欧莱雅清润葡萄籽特润霜,标价仅为99元,是实体店价格的六折左右。同样在留言中,记者也看到了这样的评论:“假就一个字!”“一般般,骗人的”“冒牌货”。
亚马逊网购商城一再承诺“天天低价,正品行货”,那为什么消费者还会反映买到假货了呢?
记者也从亚马逊上购买了上述两款化妆品,很快,两款化妆品就寄到了。奇怪的是,记者订购的是巴黎欧莱雅清润葡萄籽特润霜,寄来的却是巴黎欧莱雅水清新葡萄籽保湿滋润霜。而寄来的雅诗兰黛红石榴日霜则与网页宣传的并无两样。
那这两款名牌化妆品是不是正品行货呢?
随后,记者来到雅诗兰黛化妆品专柜,销售人员很快发现了这款化妆品是假的。但并不能提供权威证据证明这款,名牌化妆品是假冒产品。
无奈下记者又与亚马逊中国总部和雅诗兰黛和欧莱雅公司联系,希望能够对化妆品做真假鉴定。但一开始都遭到了拒绝。
最终,经过多次交涉,两家公司对记者和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具了鉴定结果:2013年12月18日,记者在亚马逊美讯官方旗舰店以310元价格购买的雅诗兰黛鲜活营养日霜为假冒产品;在亚马逊文特化妆品99元购买的巴黎欧莱雅水清新葡萄籽保湿滋润霜为假冒产品。
新消法出炉 各方合力还网购环境一片净土
对于冯先生等人遭遇的网购难题,一直关注网购的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律师也表示吃惊。
邱宝昌:我感到很吃惊,感到很不可思议。这样两家在网购消费者心目当中很有一定地位的知名的网站,都存在着这种销售假冒伪劣的(产品),感到很吃惊。这就更需要我们加强对网站的规范,也就相关部门应该要建规立制,对网店经营和平台服务提供者的这种行为要严加规范。
邱宝昌说,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12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20454件。在以网络购物为主体的媒体购物投诉量在服务投诉中遥遥领先,而网络购物又以异地消费居多,涉及环节多,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由于消费者在时间、精力、专业知识等方面均处于弱势,维权面临很大困难。
邱宝昌:网络(购物)由于跨地域性,又有隐蔽性,维权又很难。所以要单一靠消费者去火眼金睛辨别,靠消费者去维权是非常的困难。所以这个不是要靠传统的这种力量,应该要有技术创新的手段,来监管互联网。比如网络平台的提供者、网络商品的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者,他们之间的权力和义务的边界是什么,以及出现问题谁来承担责任。
针对网购出现的情况,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是1993年以来首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大修改。其中七日无理由退货、非现场购物信息披露制度等均为针对网络电视购物等消费形式的特点所定制。邱宝昌说,特别是新《消法》第44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对诸如当当网和亚马逊这种面对投诉百般推脱的情况给予了制约。
新消法新增规定
邱宝昌:如果在网站,网络服务的平台提供者,如果你明知或者应知它销售的商品是虚假的,你不采取措施去屏蔽、断开链接,那你要承担连带的责任。这是我们新《消法》4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再一个,如果你找不到消费者要求你提供电商的真实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你提供不了,你要承担责任。
不过邱宝昌也指出,新《消法》也对网购退换货进行了若干限定,比如说根据商品性质不能退货的这些,很可能为电商所利用成为新的障碍。
邱宝昌:所以在我们消法实施过程当中,相关部门、行业准则应该确实根据商品的性质,可以制订一些目录。哪一些商品不予退货,不给商家滥用这个权力,所以既不能让个别的购买人滥用退货的权力,损害了商家的利益,也更不能给商家滥用这种根据商品性质不予退货,把所有商品或者把他认为的重要商品都不予退货,让消费者确认以后都不退货。我认为这种平衡,要通过中介组织、政府部门或者通过听证论证,或者交易惯例来制订个目录。
邱宝昌建议,平台问责制度的建立对规范目前的各种网购平台审核流程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最重要的还是要经营者从自身做起,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因为个别经营者虽然短期获利,但代价是损害了整个网购行业。
邱宝昌:另外在这里提醒一下,如果鉴定是虚假商品,你有虚假承诺、虚假宣传,是欺诈消费者的话,如果平台有连带责任,那么原来是退一赔一,现在是退一赔三。不足500(元)按500(元),所以平台的责任、电商的责任是很大的。所以应该要恪守社会公德,要诚信经营,要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自己隐蔽、证据难取,一旦取证查实,那么赔偿比原来要翻番。所以经营者应当要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互联网是跨地域的,可能是无界的,但是法网是有力的。法律是有牙齿的,不能因为跨地域性、隐蔽性,就逃避责任或者是规避法律。
在亚马逊网站上购买的化妆品竟然是假冒产品,这样的结果确实让我们震惊,但更让我们难以理解和接受的是,消费者在遭遇陷阱后的无能为力,在记者介入和调查后,相关公司才勉强接受并给出了鉴定结果。中国消费者协会2012年和2013年投诉统计表明,网购投诉居高不下。2012年全年网购投诉达到16408件,2013年达到12950件。在网购消费纠纷中,主要体现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货品或服务不符合约定、售后服务难兑现等方面。如何让消费变得更有尊严?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网购、邮购、电视购物、电话购物等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应承担的法定义务给予规定:明确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明确网购等方式购物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定责任。这些对规范网络等市场经营行为,保护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发挥积极作用。我们更期待着,在法规完善后,相关部门能够不断跟进,发现、解决网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让消费者真正有尊严地消费。
当当网回应央视曝光:关闭投诉店铺无条件退货
3月20日上午消息,针对昨晚央视《经济半小时》曝光当当网所售化妆品来自批发市场一事,当当网发布声明进行回应,称已经对被投诉的店铺进行关店处理,将提供无条件退货服务。
当当网坦言化妆品渠道授权是近年来一直存在的问题,并希望品牌商能够直接与当当合作。(林明)
以下为当当网声明全文:
抱歉来晚了!但我们一直在努力,在调查,在行动!
对于媒体报道当当网平台商家销售水货化妆品的事,我们非常重视,已经在第一时间对被投诉的两家入驻店铺进行的关店处理,并进一步彻查。对于曾在这两个店铺购买过商品的消费者,我们提供无条件退货服务。
化妆品渠道授权是近年来一直存在的问题,目前很多国际化妆品品牌商不愿开放网络销售授权。而为保证商品质量,我们虽然对入驻商家有严格的资质审查制度,但也只能要求他们提供进货渠道证明,以确保正品。
我们由衷希望品牌商能够直接与我们合作,开放对电商网站的销售授权,并欢迎有关部门的监督抽查。
最后,感谢消费者对当当网的支持和厚爱,以及媒体朋友对当当网的监督。我们也会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更低的价格和更为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