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央视“3·15”晚会专门发布消费预警,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家长,不能再让激光笔成为孩子手中的玩具了。

  对此,3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宣布建议对无品牌型号和无类别信息的激光玩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发布选购、使用激光产品五大提示。

  一、要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激光笔、儿童激光枪,对于无激光辐射类别信息、无品牌型号、无警告说明的产品,应避免购买。

  二、消费者选购教学或办公用激光笔时,应仔细查看产品的激光规格信息,最好选购激光辐射类别为3R类及以下的产品(激光功率不大于5mW)。对于非专业使用人员,切勿购买3B类及4类大功率激光笔。

  三、不宜为儿童购买激光笔作为玩具枪使用,应向儿童宣传相关的激光辐射危害知识,避免儿童在学校周边摊贩、商店、网络等渠道购买大功率激光笔。对于办公或教学用激光笔应放置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四、消费者选购儿童玩具枪时,可通过查看外包装、试用产品或咨询销售人员确认玩具是否带有激光器。建议消费者不要为儿童购买带激光射击功能或激光瞄准功能的玩具。若已购买相关产品,应仔细查看激光辐射类别是否为1类,对于超过1类的激光玩具建议立即停止使用。

  五、消费者在使用激光笔时应正确操作,避免激光照射人的眼睛、皮肤以及衣服等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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