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房”广义解释为文人的书斋或书房,狭义则专指书写、绘画与读书的文具,例如宋代吴自牧《梦粱录》卷三《士人赴殿试唱名》载:“其士人止许带文房及卷子,余皆不许挟带文集。”这里的“文房”,指的是笔墨纸砚等文具。“文房”一词最早见诸文献的是南北朝时期,当时专指国家典掌文翰的地方。

  经过历史的文化积淀,工艺讲究的笔墨纸砚已成为投资商、收藏家难得的收藏品。但所谓的文房四宝只是文房用具中的一小部分,除了笔墨纸砚外,一些辅助工具不仅有其实用价值,更被其观赏与把玩性所取代,成为名副其实的“文玩”。例如:笔用类包括笔挂、笔筒、笔架、笔匣等;墨用类包括墨床、墨盒、墨缸、墨屏等;砚用类包括砚屏、砚匣、砚山;水器类包括水滴、水盂、笔洗;辅助类包括帖架、书灯、香熏、香炉、古琴、拜帖匣、铜镜以及书斋家具等,可以说种类繁多、数目庞大。这其中每一类都有很多项目适合民间藏友收藏,其机会更多,大可不必只盯着笔墨纸砚不放。

  比如,古代文人写字都是从右向左写,为防止手上或衣袖沾墨,就在腕下搁个物件,此物称为“臂搁”。由于常置案头,臂搁身兼饰物之能,外表极其重要。它不仅讲究材质,雕镂工艺也求精湛,是被收藏的珍玩。在2005年香港苏富比和佳士得的拍卖会上,一个清末牙雕“岁寒三友”臂搁,成交价达到了44.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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