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察暗访:文具店摇身变“军火库”
6日下午3时许,土桥坝派出所民警来到恩施市第三实验小学门口一家文具店内,店内商品琳琅满目,民警从货架上方取下许多玩具盒子,打开盒子,盒子里面装着一支支仿真枪。文具店摇身变成“军火库”,手枪,AK47冲锋枪等仿真枪一应俱全。民警立即依法将这些仿真枪进行收缴。
民警介绍,这些仿真枪,形状、颜色、重量都与真枪无异,功能齐全,具有一定的杀伤力,装上塑料子弹后,打在人身上足可让人受伤、甚至致残。为了确保安全,恩施市公安局专门召集城区五所负责人开会,部署了此次统一行动,争取将仿真枪“一网打尽”。下一步,各农村派出所也将跟进暗访、收缴,对拒不配合的经营业主,将进行严肃处理。
统一行动:城区5个派出所收缴仿真枪
据悉,开展仿真枪突击检查的不仅是土桥坝派出所。
按照统一部署,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销售仿真枪等违法犯罪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公共秩序,6日下午3时许,城区范围内的5个派出所统一行动,对学校周边地区等商铺进行突击检查,搜查并收缴仿真枪。
警方提示:如何分辨仿真枪?
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仿真枪认定标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一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二是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三是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截止6日下午5时,恩施州城5个公安派出所共清查城区8所小学周边文具、玩具商店127家,办理违规销售仿真枪的行政案件8起,行政处罚经营业主8人,收缴仿真枪645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