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家英国游戏公司给某3D打印机商家发出了停业“命令”,原因是该商家打印出了该公司的流行桌面游戏“战锤”中人物的实体模型。还有,一位荷兰设计者给Thingiverse(美国某公司旗下的3D模型展示平台)发送了“下线通知”,作为3D打印机设计编码的在线信息库,Thingiverse可以让任何人在线免费下载并分享这位设计师的设计。另外,备受争议的瑞典文件共享网站——海盗湾,一直是世界各地的诉讼目标,今年该网站也对外宣布,要开始着手一项共享3D印刷设计新服务的消息。这些问题无疑都是3D打印带给法律秩序的新挑战,应当如何看待和处理,是摆在世界各国面前的一个新命题。可以预见,3D技术将带给法律领域一场变革。
目前,3D打印技术的应用范围,已经扩大到包括头盖骨、髋关节、牙齿等医材、建筑、珠宝、工业设计、教育产品、土木工程、枪支与航天部件等等范畴。

3D打印应用
3D打印与枪支管理
今年5月,美国人科迪·威尔森在得克萨斯州成功试射了世界首支3D打印手枪,上传3D枪支打印图案仅两天,下载量就已超过10万次。
枪支在世界各国都属于被严格管理的对象,即便是美国虽然允许公民个人私自购买和持有枪支,但对枪支的整个销售流程仍然给予严格管理。如果有一天,当用户可以足不出户,随意打印枪支的时候,这必将带来枪支管理的无序。
“没有枪,没有炮,3D打印机给我们造”,在3D打印时代,对枪支的管理势必会延伸到对枪支打印硬件和软件的管理。所谓软件即用于打印枪支的软件程序;所谓硬件,即用于打印枪支的3D打印机器和打印所需原材料。届时,与其说是管理枪支,不如说是管理3D打印机。
#p#副标题#e#3D打印与版权保护
事实上,与3D打印技术关联最多的部门法应属知识产权,其中与版权的关系最为密切。3D打印本身实质上是一种“复制”,而版权所要禁止的恰恰就是非法复制。
3D打印可以视为对“实用艺术作品”的复制,如果这种复制未经作者授权,便可能被视为侵权。然而,在判断3D打印是否侵权时,还需要关注3D打印的方式。目前3D打印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第一,从立体到立体,即通过电脑中的3D立体模型,打印出立体物品;第二,从文字到立体,即通过在电脑中输入一段文字描述,如长方形,高18公分,宽20公分,颜色为红色等,进而打印出对应的物品;第三,从平面到立体,即将电脑中的平面设计图形通过程序打印成立体物品。现在的问题是,这三种打印方式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复制”呢?
从平面到平面或是从立体到立体,都属于典型的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因此这种未经作者许可方式所进行的复制将可能构成侵权。而从文字到立体的方法,一般不会认定为著作权法上的复制,既然不是复制,一般也就不会涉及侵权的问题。需要讨论的是:从平面到立体的3D打印是否会构成侵权?我国著作权法对此问题避而未谈,实践中争议颇大。而且,法院对“从平面到立体”是否涉及复制问题的判断也完全不同。参考《伯尔尼公约》对“复制”的规定,它包括“任何方式”、“任何形式”的复制,这种“开放性”的措辞显然对著作权保护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在3D打印时代,此种“复制”方式必将“泛滥”,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确此种“复制”方式,以便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3D打印与商标侵权
3D打印还可能会涉及到商标权侵权。用户在使用商品的同时,可能会将商标一并打印下来。如用户在打印3D“NIKE”鞋子时,基于“NIKE”商标本身就是商品外型的组成部分,用户打印出来的鞋子一般会带有“NIKE”商标,如果这种打印未取得“NIKE”的授权就极可能构成侵权,打印者仅仅打印商标“NIKE”而未打印鞋子,同样也会构成侵权。除此之外的其他打印方式,如单纯打印商品本身而没有商标,尽管不涉及商标权侵权,却可能会造成对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如果用户自行创意打印,比如打印“NIKE”鞋子,却印上“PUMA”的商标,这会侵权吗?毫无疑问,根据我国商标法有“反向侵权”的规定,擅自更换了商标,又将其商品投向市场,仍属于商标权侵权行为。
3D打印与专利保护
3D打印的核心技术本身“激光烧结”就属于一项专利。令人期待的是,不久后的2014年1月,该项专利保护期届满,3D打印专利将进入公有领域,这也被视为推动3D打印事业腾飞的利好消息。届时,会有大量的3D打印机问世,制造业也会发生一次革命,在这一过程中同样需要关注专利侵权问题。与原有的平面打印不同,3D打印既涉及到产品的外型,同样也涉及到产品的内在结构,因此3D打印与三项专利权的关系都十分紧密。打印者在打印之前需要了解相关产品的专利保护情况,以防止侵犯他人专利。
3D打印还会促进过期专利的商业化利用。专利是有保护年限的, 超过了保护年限,专利将进入公有领域,人人皆可免费使用。其实,很多已经过期的,无论是外型还是结构都创意十足,但碍于技术限制,难以实现,故而被“闲置”。3D打印技术还可能会重新焕发“过期专利”的生机与活力, 当过期专利被大量利用的时候,专利权领域又将迎来新的呼声:延长专利保护期。无疑,这又将是一个棘手的话题。
3D打印与合理使用制度
在讨论3D打印与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时,还必须关注到“合理使用”的问题。在知识产权制度中,对于那种仅仅为了个人使用而少量复制的行为,会被认定为合理使用,从而被排除在侵权范围外。如果用户只是通过3D打印个人消费品,而并未进行商业性使用,其行为又是否构成侵权呢?根据现有知识产权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大都会被认定为“合理使用”而不属于侵权。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可以设想:未来社会,很少有人会去花费高额价格去购买“知名商品”,恰恰相反,人们更愿意花费低廉的成本购买原材料,在家里打印所需产品。众多消费者如此“合理使用”的结果,对于商家绝不是利好消息,这使“合理使用”将从根本上妨碍或者动摇经营者利益。设想未来,一番公众与专利权人的较量将不可避免。
(本文是由国际文仪小编进行整理所得,原文出处:科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