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湾方面“中央社”的报道,根据彰化地方法院12月13日公布的法院判决书内容,台湾一名姓林的男子因曾在文具店担任保安一职,离职后居然对该文具店行窃,并窃取得手新台币13.6万元。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窃贼却在作案现场遗留了一张彩券,警方就凭此线索,循线将窃贼逮捕归案。
根据法院判决书,该名姓林的男子原本在该文具店的保安公司负责系统维修及收款等保安工作,对文具店内部陈设情况与店面周围环境情况都相当熟悉,同时对文具店的上下班以及人员安排等状况也很清楚。该名姓林的男子向警方供称,被公司开除后,对公司怀恨在心,又缺钱用,于是寻得该文具店作为下手行窃的目标。因该文具店下班后就无人看守,因此,才计划入内行窃。
据该名姓林的男子供认,其于今年3月凌晨前往文具店,使用工具撬开文具店的铁皮屋构造,入内偷走现金新台币13.6万元。而台湾警方在事发后到达现场搜证时,在现场发现了一张大乐透彩券,这张彩券正是作案人自己买的,在作案时不慎遗留于现场。台湾警方根据彩券上的编号找到了贩卖此彩券的彩券行,调出了监视录像,在调阅的监视画面中发现监视器拍到了作案者的机车车牌,于是循线逮捕了该名姓林的男子。
法院判决认为,该名姓林的男子尚属壮年,不以正当途径赚取金钱,虽然坦承了其犯行,但一直未曾对被害人予以赔偿,依照台湾方面的“刑法”毁越墙垣窃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全案仍可上诉。